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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概况

商会制度

(2016年1月10日河南省川渝商会第23次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河南省川渝商会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商会新闻发布工作,为河南省川渝商会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商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河南省川渝商会新闻发言人有关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新闻发言人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河南省川渝商会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川渝商人良好形象。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河南省川渝商会设两名新闻发言人,由商会名誉会长、秘书长担任,代表河南省川渝商会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河南省川渝商会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河南省川渝商会秘书处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河南省川渝商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总商会和各分会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新闻发布。以年度工作会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商会年度工作成绩,阐述商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集中传播商会发展规划、优质服务、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川渝商人良好形象。

(二)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商会及川渝商人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三)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四)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企业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商会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河南省川渝商会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条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河南省川渝商会官方网站;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河南省川渝商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河南省川渝商会所属各分会组织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6年1月10日河南省川渝商会第23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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