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川渝商会成立分会建设发展指导意见(决议)
(2016年3月10日河南省川渝商会三届二次副会长会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商会的质量,结合商会的发展情况,以质量办会、快乐办会、商量办会、以商养会为中心。为此,河南省川渝商会第三届拟定系列分会建设发展指导意见:
一、成立分会条件
1、成立分会,企业达20家以上,总会员达30位以上。
二、成立分会程序
1、各分会成立需填报分会成立申请表,后附分会简介(不低于1000字)、拟任班子成员名单、班子成员个人及企业简介、企业所有资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申请提报至总商会秘书书,由秘书处上报常务理事会议审核、批复。
三、分会班子成员组建
1、设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各1人,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若干人。
2、分会会长是总商会的常务副会长,分会监事长、常务副会长是总商会的副会长,分会副会长是总商会的常务理事,分会会员是总商会的基准会员。
3、分会发展会员应遵循总商会会员机制标准,符合规章,严格审查。
四、分会会费的缴纳工作
1、分会会费收缴应遵循总商会会费缴纳标准,保证定期收缴、合理开支。
2、各分会应于每年的3月底前,按时向向总商会缴纳分会总会费总额的20%。
五、分会的建设发展指导意见
1、遵守法律法规,发扬正能量、严于律己。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分会内部管理。
3、重大活动事项要及时与总商会沟通、合作,活动结束后要把材料、简报报给总商会,年底做汇编宣传。
4、创新办会,组织对领导对企业的培训。
5、总商会、各大分会的活动要积极参与、帮助、提高凝聚力。
6、商会发展要创新,以商养会,联合创业,解决会费难收问题。
7、要有产业作支撑,重点发展项目,发展有质量的会员,扩大队伍。